1.企業支付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以財政或稅務機關開具的《地方性收費、基金專用繳款書》為稅前扣除憑證。
2.企業繳納的可在稅前扣除的各類稅金(不包括抵扣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以稅務機關開具的完稅證明為稅前扣除憑證。
3.企業撥繳的職工工會經費,以稅務機關或工會組織開具的《稅收通用完稅證》或《稅收繳款書》為稅前扣除憑證。
4.企業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以土地管理部門開具的財政票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5.企業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費,以稅務機關開具的《社保費專用憑證》或《社保費專用繳款書》為稅前扣除憑證。
6.企業繳納的殘疾人保障金,以稅務機關開具的《稅收通用完稅證》或《地方性收費、基金專用繳款書》為稅前扣除憑證。
7.企業繳納的住房公積金,以收繳單位開具的專用票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8.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以財政廳印制并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贈票據,或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收據聯,為稅前扣除憑證。
9.企業根據法院判決、調解、仲裁等發生的支出,以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以及可由人民法院執行的仲裁裁決書、公證債權文書和付款單據等為稅前扣除憑證。
10.本文未列各項稅、費、政府性基金,凡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以相關收繳部門開具的收繳憑證扣除。
11.企業上繳的協會會費,以該組織開具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為稅前扣除憑證。
12.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和火車票作為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付款憑證和報銷憑證。
13.取得的鐵路票據屬于規定的中國鐵路總公司及其所屬運輸企業(含分支機構)自行印制的鐵路票據可以作為稅前扣除的憑證。
14.解除勞動合同(辭退)補償金、非增值稅征收范圍的拆遷補償費等非應稅項目支出,取得蓋有收款單位印章的收據或收款個人簽具的收據、收條或簽收花名冊等單據,并附合同(如拆遷、回遷補償合同)等憑據以及收款單位或個人的證照或身份證明復印件為輔證。
15.支付給中國境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應當提供合同、外匯支付單據、單位、個人簽收單據等。稅務機關有疑義的,還需提供境外公證機構的確認證明并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
開發區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在湛江海濱賓館會議室聯合舉辦“百里挑一·財稅知識競賽活動,競賽按照個人報名、企業推薦、審核把關、考核預選的程序進行,來自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財務系統共63家企業126名財務人員參加了緊張、激烈的競賽。環達會計服務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吳林霞榮獲競賽第 一 名。